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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

来源: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:2024-03-19 15:57

政策条款: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。对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1000万元支持,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5000万元支持。

实施单位: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财政厅。

政策依据:

《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打造科技创新高地若干财税措施》(陕财办教〔2023〕74号)

《陕西省构建全链条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》(陕发改高技〔2019〕280号)

申报方式:线下申报。

申报时间:每年开展一次,具体时间以通知文件为准。

申报条件:以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供给、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,由企业、科研院所、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、自主结合,以企业为主体,以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。

申请材料:创新中心建设方案。

办理流程:编制建设方案→提交所属区(县)工信主管部门→区(县)市工信主管部门逐级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→材料初审→专家论证→下达文件。

联系方式: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,029-63915424